基本信息
职位名称:
中职公共课教师岗-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其他要求
岗位职责
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4.诚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和贵州省有关规定,能胜任岗位工作。
7.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7年2月17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9年2月21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人员、具有岗位对应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报考定向招聘村干部岗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4年2月21日及以后出生);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士兵岗位人员和随军家属招聘岗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9年2月2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符合条件的特殊对象年龄放宽具体年限以国家、省、州相关文件为准。
8.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等资格条件。
9.具体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1)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即该学科门类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即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招聘专业均含全日制、自考、函授、技师院校等所列专业,专业名称一致但代码不同的,均可报考。
(2)在专业要求上,考生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与学历必须和《岗位表》上要求的专业与学历一致(仅是学位证书上专业与《岗位表》专业一致视为专业不符)。专业参考目录见“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首页-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http://rst.guizhou.gov.cn/zwgk/zdlyxx/sydwgkzp/201711/t20171118_63497835.html。
(3)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的,对属于该二级学科专业研究方向且课程相同率达到70%以上的一级学科,以及留学归国、高校自设学科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且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率达到70%的,可纳入报考范围。符合本条款规定的报考人员,在报名表中“是否符合专业比对条件栏”应如实填写,并同时上传本人亲笔签字按手印的《符合专业比对条件报考人员承诺书》(附件3)提交至报名系统或与招聘单位联系确认。
(4)资格复审环节由报考人员本人如实提供比对专业名称及课程的有效证明材料,招聘单位将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组织专家结合岗位专业要求开展论证。不如实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招聘单位将根据专家论证结果进行资格复审,若专家论证结果达不到本条款要求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精神,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6)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岗位,限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本县(市)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及入伍时户籍或生源为本县(市)的退役士兵或驻地为本县(市)军人随军家属报考。其中,退役士兵须已退出现役,其余人员须服务满2年(含正在指定地点服务和服务期满并取得服务证的人员),年限计算时间均截至2025年12月31日。
(7)定向村干部岗位,限2025年2月17日本县(市)任职年限满3年及以上的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报考。
(8)定向本县(市)户籍或生源岗位,限2025年2月17日及以前取得本县(市)户籍或原为本县(市)户籍将户口迁至就读的大中专院校等高校所在地的人员报考。
(9)对上述放宽条件招聘、定向招聘的人员,正式聘用后,招聘单位须在聘用合同中约定3~5年的最低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
(10)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须在报名前取得相关资格,并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符合条件的证书原件(特殊情况,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前提供证书原件)。
10.报考残疾人职位的人员须持有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符合职位要求的残疾等级。
11.符合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说明
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见《黔西南州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公招热岗